事项名称
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咨询电话:0719-33372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申请报告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01号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