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等证照;; 2、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民爆专用仓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申请表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填写 |
| 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银行账户的说明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 营业执照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3-26号窗公安部门综合窗口)联系人:任传江,联系方式:0719-34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