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1.建设工程属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
2.不属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第十三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3.省级原则上只受理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申请。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申请表(按标准表格填写) | 按表格要求填写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113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19-3333661;联系人:卢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