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1、申请人须为被修缮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2、承担不可移动文物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见申请材料要求)。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请表 | 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个人身份或法人登记证明材料;工程名称、位置、类别和规模。 |
| 修缮项目设计方案 |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对象名称、类型、所在地、使用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工程依据、以往历次工程实施情况、工程内容、工程计划、工程效果预测及文物影响评估;工程实施范围土地基本情况、工程经费估算、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