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2)拖轮适航、适拖,船员适任
(3)海上拖带已经拖航检验,在内河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已通过相应的安全技术评估
(4)已制订拖带计划和方案,有明确的拖带预计起止时间和地点及航经的水域
(5)满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内河载运或拖带-《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内河载运或拖带-拖轮及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提供材料清单目录) | 信息填写规范完成 |
| 内河载运或拖带-实施拖带的拖轮清单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内河载运或拖带-拖带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内河载运或拖带-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时) | 申请人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
| 变更申请-与拟新增加作业船舶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必要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变更申请-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变更申请-拟新增加船舶己纳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证明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变更申请-申请延期的说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