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审批(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子女落户,需与军转干部同时办理。注:武汉地区军转干部家属随迁需满足以下条件:1、随迁子女是年龄不满20周岁,或者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不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2、应有合法自有房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含商品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土地合法自建房等住宅用途房产)。
注:1、以上1-5属军队转业干部恢复户口所需材料1、2、6-9属军属随迁材料;3、第2条中落户武汉的需提供《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报到通知》。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预备役登记证明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入户介绍信》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军属)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属)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出生医学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报户口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报到通知》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