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咨询电话:0719-333306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阶段验收办理条件为:工程建设已具备规范及规程规定的阶段验收条件,项目法人已提交阶段验收申请报告,申报材料齐全。
2、专项验收办理条件为:工程建设已具备规范及规程规定的专项验收条件,项目法人已提交专项验收申请报告,申报材料齐全。
3、竣工验收办理条件为:
(1)工程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2)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
(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
(7)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
(9)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4、申报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已有明确的格式要求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6号水利和湖泊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6号水利和湖泊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