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新办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3天
办理条件
(1)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必须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2)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 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 |
| 监护人证明 | 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的必须提供此项材料 |
| 登记照 | 3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住证 | 居住地与户口簿地址不在同一地区的,应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
| 病历 | 1.精神障碍者,需要提供申请人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2.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需提交病历材料证明。3.病历材料要求为原件,且真实有效,违规提交者后果自负。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