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应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办学场地应不少于500平方米,办学规模(年培训人数)不低于300人;(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设施和设备,固定资产3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4)应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5)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专职教务长和财会人员,以及相应教学管理人员;(6)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教师队伍;(7)应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办学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 |
| 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拟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学管理人员资质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拟聘教师的证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拟聘财会人员证件 |
| 合法使用教学设施设备的证明文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办学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联合办学协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资产评估报告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校长教师财务人员承诺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关于申请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请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二消)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