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762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本事项应符合以下受理条件:
1.依法设立的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
2.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按照国家规定将招生情况、办学条件、师资和经费保障、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申请报告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招生情况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办学条件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师资和经费保障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课程设置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学计划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专业服务212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7号教育部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