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①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②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④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对于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列入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名单”,且具备以上②③④项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设立流动站;如该单位在项目期满考核后培养博士生资格被取消,则相应取消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资格。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湖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单位一览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