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竣工验收)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7天
办理条件
(1)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二十八条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请商务部审核。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条件的,由商务部换发变更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2)符合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划
(3)符合全市加油站网点发展规划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加油站项目竣工验收申报表(自行下载)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经市(州)、扩权赋能79个县(市、区)商务工作主管部门(或审批局)盖章的《加油站项目开办申报表》 | 企业先申请开工,经审核无误,公示无异议后,由商务工作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下达开建计划,并在申请表上盖章。 |
| 开建计划批复文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