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咨询电话:0719-3337467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3、无法正常开展活动的; 4、业务主管单位撤销设立决定的; 5、终止业务活动的。; 6、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核准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尚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停止业务活动满12个月的,视同终止业务活动。;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审批部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为必要,其他变更时为非必要。无空表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 | 该材料为填写材料无需上传,请在“申办人信息填写”中在线填报 |
| 会议纪要 | 此材料无标准格式,可由申请人参考示范样本自行拟定。 |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批复 | 无 |
| 清算报告 | 无 |
| 债权债务公告 | 申请人需在公开报纸公告债权债务 无空表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专业服务214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专业服务214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