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边境通行证申领)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周岁本辖区居民(含户籍人口和在本辖区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审核意见,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3-26号窗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