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司名称、法人、地址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具备申请资格的机构: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及所属机构;拥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经营权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机构。 ; 2、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总体规划和业务要求; 3、具有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送所需的设备、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制度; 4、资费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及相应网络资源; 6、有长期提供传送服务的信誉和能力; 7、有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办机构基本情况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变更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