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省集中企保系统】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45天
办理条件
(一)符合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中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符合各地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要求并已确认为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机构条件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资质。康复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三)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康复病房床位在50张以上,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在6m2左右。
(四)康复业务用房面积在800m2以上(不含病房),有独立的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等。
(五)有较为完善的康复器械和设备。
(六)专业人员配备:拥有10名以上康复专业医师(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一般不低于40%),经过专业培训的康复治疗师20名以上。
(七)医护技人员配备、科室设置和设备配置符合行业规范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要求;
(八)无卫生计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违规、违法处罚记录;
(九)依法与全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符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科室设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社会缴费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