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申请变更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2、申请人基本条件: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外国人聘用单位须已经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合法登记注册,且所拥有的系统账号状态正常。; 4、拟申请变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 1.本申请表需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申请人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系统。 |
|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 1.护照号变更的,需要提供新旧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并查验新护照原件。 2.工作岗位变更的,需要提供新的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以及相应的工作资历证明和最高学位(学历)证明。材料要求与“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一致。 3.变更内容涉及聘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者应当事先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必须先进行单位信息变更,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行政许可证书。材料要求与“外国人聘用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在线注册账号”一致。 4.变更内容涉及自然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事先获得准入职业资格的,必须提交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行政许可证书。材料要求与“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一致。 5.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01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