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补证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及拟设立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条件和旅游法规规定的单位及自然人;二、出资人应为内资企业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及其它申办主体(如事业单位等);三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四、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五、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六、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导游,);七、有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能力或依法取得不少于20万元的银行担保。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损毁或遗失作废声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补证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