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咨询电话:0719-3337467
办理时限:22天
办理条件
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个人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急难型救助情形不提供此结果,只需提供急难事项证明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专业服务214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专业服务214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