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设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能够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宗教坚持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愿意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管理; 2、 有一定数量并有适合指定的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处所; 3、 有适合主持集体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4、 有管理规章制度; 5、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申请表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信教公民代表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参加集体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经常居住地地址以及本人签名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申请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以及证明该房屋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信教公民代表共同签名的承诺书,承诺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不妨碍周围单位、学校和居民正常的生产、学习、生活等,并接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开展集体宗教活动的时间安排、活动方式、参加人数、安全措施等情况说明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