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销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15天
办理条件
根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十二条:
1、用人单位应当自工商注销登记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30日内,办理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2、参保单位不存在社会保险欠费。
3、所有职工均办理单位职工暂停缴费业务。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单位撤销文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专业服务105-108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