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八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机构名称变更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