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延期申报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税务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