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发放

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发放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按窗口要求提交
居民户口簿 按窗口要求提交
本人银行卡或存折账户信息 按窗口要求提交
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证明书 按窗口要求提交
申请书 按窗口要求提交
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关系证明 按窗口要求提交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号综合窗口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

2026-3-26 20:35:35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置

2026-3-26 2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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