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其他城建项目核准或备案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3天
办理条件
1、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 2、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3、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是否对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项目申请人关于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项目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文本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1.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的,建设单位向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自然资源部通过用地预审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层级和权限。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