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异地或本地旅行社设立分公司(分社)变更备案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分社的名称、经营场所、分社经理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先在本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公司变更事项登记,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相关资料。 1、分社的名称须由设立旅行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分公司”等字样构成; 2、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是“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是“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是“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3、分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 4、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须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须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须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5万元。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