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居民其他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事项名称

居民其他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扣缴义务人但未扣缴税款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就其个人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按窗口要求提交
个人身份证件原件 按窗口要求提交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局窗口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应邀类)

2026-3-26 20:37:10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2026-3-26 20: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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