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履行代收代缴车船税义务,填报《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第二联 |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已向被扣缴义务人开具税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第一联 | 扣缴义务人汇总缴库开具税票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