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劳动者申请立案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2天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法定受案范围;(3)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仲裁申请书(劳动者申请仲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需收取复印件存档 |
| 登记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的登记信息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基本立案证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送达地址确认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