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危废经营许可证注销
咨询电话:0719-3319077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许可证发放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2、申请危险废物许可证事项文件、支撑性材料等相关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申请报告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7号生态环境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7号生态环境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