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水库注册登记、降等和报废确认
咨询电话:0719-3333930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注册登记: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县级及以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是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省一级或以上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大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地(市)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县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大坝。登记结果应进行汇编、建档,并逐级上报。
降等报废:适用于总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含10万立方米)的已建水库。 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库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注册登记:注册申请资料 | 省一级或以上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大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地(市)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县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大坝。 |
| 降等报废:(一)降等或者报废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初步设计资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降等报废论证资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 工程竣工或蓄水验收鉴定书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6号水利和湖泊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6号水利和湖泊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