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取水许可审批(首次申请)

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首次申请)

咨询电话:0719-3333930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提交资料齐全、真实、有效;2、必须符合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的配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遵从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协议;3、建设项目应当编制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4、建设项目的退水必须达标排放,同时必须符合达到规定水质目标和水域纳污总量控制要求;5、地下水的取水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年度计划和区域可采总量,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开凿深井,限制开采区内不得新增深井数量,其他地区开采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 6、不得损害上下游、左右岸以及第三者的利益;7、属省级审批权限范围:1.工业和城镇生活取用地表水,长江干流日取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汉江、清江干流日取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其他河流日取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农业灌溉和生态引水设计取用地表水流量1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 2.取用地下水,日取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年设计取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其中取用矿泉水、地热水日取用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年设计取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 3.发电取用水,水电厂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火力(含生物质能)发电总装机30万千瓦以上的; 4.跨市级行政区域取用水的。8、除上述省级审批权限以外的,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取水许可申请文件 按窗口要求提交
取水许可申请书 按窗口要求提交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进行编制
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材料 涉及影响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交与第三方的协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按窗口要求提交
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审查同意的水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按窗口要求提交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6号水利和湖泊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6号水利和湖泊局综合窗口)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补发换发证书)

2026-3-26 20:46:46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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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26 20: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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