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登记
咨询电话:0719-3337467
办理时限:2天
办理条件
1.属于经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2.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3.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4.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资产,会计的有关规定。5.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法人登记申请书 | 如实填报 |
| 经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核准的法人章程 | 无 |
| 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 无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专业服务214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综合窗口1号;联系人:许琳;联系电话:0719-3337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