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核发临时行驶号牌
咨询电话:0719-3335335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要驶出本行政区域的,所有人应当申请临时行驶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
(三)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四)拖拉机运输机组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所有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5号农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5号农业专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