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博士后退站办理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设站单位在告知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或公告后予以退站:
(1)进站半年后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的;
(2)提供虛假材料获得进站资格的;
(3)中期或出站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5)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6)因旷工等行为违反所在单位劳动纪律规定,符合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情形的;
(7)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8)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
(9)合同(协议)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或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
(10)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