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按照规定需要进出口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载运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批准文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危险货物中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提交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添加证明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载运危险性质不明的货物,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交付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还应提交-包装、货物运输组件、船用刚性中型散装容器的检验合格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交付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还应提交-使用船用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交付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还应提交-载运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交付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还应提交-载运限量或者可免除量危险货物的,应当提交限量或者可免除量危险货物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交付载运具有易流态化特性的B组固体散装货物通过海上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货物水分含量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