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宗教教职人员跨省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或兼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的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齐全; 2、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备案申请(宗教教职人员拟任宗教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申请,应自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之日起10日内提出)。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拟任职人员)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拟任职人员)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 拟任职人员的宗教教职人员证书(若拟任职人员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要教职的,还须提交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注销备案证明) |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