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0719-331651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业务办理市无自有住房;
3、职工公积金账户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样本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申请材料为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样本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申请材料为准 |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 样本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申请材料为准 |
| 个人银行储蓄卡(折) | 样本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申请材料为准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4号、15号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4号、15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