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新办)(房屋建筑工程)
咨询电话:0719-3319658
办理时限:7天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材料信息完整、清晰、规范 |
|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一)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依法不需要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无需提供。 |
| 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 |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依法不需要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 |
| 施工合同 |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专用协议页),如分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则在办理“主体工程底板以下”阶段时提供此材料;如已进行合同网签,则无需提供此材料。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非特殊建设工程可提供《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事项承诺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0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0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