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发放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对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发放定期生活补助:1、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2、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3、年满60周岁。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