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机构名称变更(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4079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名称变更的,经名称预核准后,可以申请变更。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行政许可申请书(1、申请人为:司法鉴定机构2、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为:当地市州司法局。3、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名称变更申请(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文件(1、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应填写“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省厅核准后,向申请人出具“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通知书”。2、申请人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交其发起单位的相关身份证明,如发起单位的相关证明上的名称没有变更,司法鉴定机构名称不得变更)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做出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