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注销(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4079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 2、自愿解散或者停业 的 3、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 4、《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行政许可申请书(1、申请人为:司法鉴定机构,2、被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名称为:当地市州司法局。3、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注销鉴定机构申请表(1、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名、盖公章。2、申请中附拟注销业务类别的司法鉴定人员名单。)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债权债务清理完结及履行善后义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证、章移交处理情况说明(《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鉴定机构印鉴上交当地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及司法鉴定案卷、台账的移交处理情况)(当地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就证、章上交情况在机构注销初审报告中说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所属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执业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