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机构业务范围减少(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4079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类别不具备执业条件或主动提出减少业务范围的,可以申请。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请材料清单(1、行政许可申请人栏目内的“申请人”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2、受理机关(市、州司法局)接收人签名、盖市、州局公章。)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行政许可申请书(1、封面“申请人”栏填写“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并加盖其公章;填表时间为主管部门确认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的时间。2、所填内容必须与申请材料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一致。)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变更减少业务范围申请(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相应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材料(有该类别鉴定人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参照鉴定人变更、注销登记要求提供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做出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