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咨询电话:0719-331862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涉及委托办理)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专业服务206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6、7号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