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省集中企保系统】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1.工伤职工能提供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结论书的;2.已安装辅助器具但因损坏、老旧等原因需更换、维修的;3.达到辅助器具使用规定年限需重新更换的。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工伤(职业病)认定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鉴定结论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审核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协议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原始发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