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无户口人员补录)

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无户口人员补录)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对其他原因(不能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家庭收留的不明身份人员等)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注:1、无户口人员生活轨迹材料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毕业证等身份证件以及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2、原籍情况不明的无户口人员,拟落户地派出所需要采集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DNA信息进行比对,形成综合调查材料。家庭收留不明身份的人员,需会同民政部门调查核实。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申报户口登记表(无户口人员补录)》 按窗口要求提交
无户口人员生活轨迹材料 按窗口要求提交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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