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咨询电话:0719-331862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符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法》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
| “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 | 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
| 公司章程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法定代表人、董事/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 外商投资的公司提交董事的任职文件,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 |
|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
| 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 (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即资本信用证明书,由与该外国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 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供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
|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仅限于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企业提供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专业服务206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专业服务206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