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省集中企保系统】工伤预防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100天
办理条件
统筹地区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根据本地区确定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于每年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前提出下一年拟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向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相应条件,且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2)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3)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4)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列入计划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