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1873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本市依法设立的燃气经营企业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改、扩建燃气工程3、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安全等相关规定 4、有保证工程质量具体措施 5、要有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6、有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申报表 | 材料信息完整、清晰、规范 |
| 设施改动方案 | 包括技术方案、安全施工要求、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供气的措施等内容;设施改动涉及场站运行安全和供气影响范围超过5000户的要提交专家论证意见 |
办理地址
神农架林区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专业服务210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09号住建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