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移动数字电视设立审核的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 移动数字电视申请开办条件
备注: 移动数字电视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确定的移动数字电视总体规划和布局;(二)开办城市具有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交车总量不低于2000辆或已开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三)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四)具有健全的节目审查、播出和监控制度;(五)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资源;(六)技术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七)进行传输的集成发射平台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并能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监管。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移动数字电视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移动数字电视集成发射平台承诺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